我院刘丹冰院长参加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2009年年会暨第五届法律硕士教育论坛 2010-05-19 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2009年年会暨第五届法律硕士教育论坛于12月26日至27日举行。此次年会由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主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承办。司法部、教育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单位领导同志参加了此次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 来自全国115所法律硕士培养单位的代表也参加了年会。会议听取了全国法律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吴志攀副主任委员做的2009年工作总结,并召开了法律硕士教育论坛活动。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吉林大学、武汉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单位的同志在论坛中都做了精彩的发言。我院院长刘丹冰教授应邀也在论坛上做了题为“实践、特色与多样化——谈谈我对法律硕士研究生(法学)培养方案制定与实施的一点看法”的专题报告。在报告中,她不仅分析了当前法律硕士教育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而且详细介绍了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特别是我院法律硕士培养方面所采取的各种有效措施和方法,引起了强烈的反响。 上一条:顾颖教授受聘“2010-2015年教育部高等学校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 下一条:教育部图书馆学教学指导委员会第三次工作会议暨专业主任联席会在我院召开 / 打印 / /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