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国家科技部、财政部共同下发了《关于国家重点实验室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央财政将设立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用于加大对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的支持力度。我校大陆动力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将获得800万元国家专项经费资助。
加强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是我国科技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此次国家设立此专项经费将实行分档核定支持,开放运行经费暂按三档核定划分。根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学科领域、大型仪器设备、历史原因等特点给予相应的经费支持;基本科研业务费暂按四档核定,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结果是划档的主要依据。
我校大陆动力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已被列入此次专项经费计划当中,将获得开放经费300万元和基本科研业务费500万元资助。该项经费对保障实验室建设的顺利进行、基础研究方向的深入开展以及给实验室科研人员创造宽松环境起到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