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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边文化研讨会”专家论坛之三
发布时间: 2008/05/28 00:00:00   阅读: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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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6-1945党在三边地区的民族宗教工作
 
王志平 吴敏霞
  
  三边地区(陕西定边、靖边、安边)在1936-1945年属陕甘宁边区,是在西北苏区基础上建立的根据地。三边地区自古就是多民族杂居区,民族矛盾一段时间内比较突出。民族间的关系如何,事关当时党领导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扩大和巩固,意义十分重大。1936-1945年,我党在三边地区的民族宗教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我们党此后的民族宗教工作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三边地区及其周边生活的少数民族之一是回族,回族信仰伊斯兰教。清朝时陕、甘、宁交界地区(主要是三边地区)的回族人口出现了较大增长。但经过1862年(同治元年)回民大起义,清政府对陕西、甘肃等地回民实行了“以剿为主”的政策,致使陕甘回民大量死亡逃散,陕北、陇东一带回族人口所剩无几。民国以降,军阀混战,土匪四起,加之连年荒旱和严重的苛捐杂税,陕甘宁地区的回族人民处于贫穷落后和封建闭塞的生活状态之中。党中央和红军长征到达陕北之后,在日本帝国主义大肆分裂回族、企图分化中国抗战力量的严重形势下,执行正确的民族宗教政策,对团结西北地区回族群众共同抗日而言是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的。
  和三边地区有关的另一个少数民族是蒙古族,蒙古族的传统信仰是喇嘛教,即藏传佛教格鲁派。喇嘛教作为蒙古民族的主体信仰,在蒙古人精神生活以及内蒙古社会政治生活中一直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清末以来,随着帝国主义的入侵,天主教和基督教先后传入了内蒙古西南地区。1864年,梵蒂冈罗马教廷指定中国“蒙古教区”为比利时“圣母圣心会”的传教区域。同年12月,比利时神甫南怀仁率领五名传教士到达察哈尔西湾子教堂,主持“蒙古教区”相关事务。此后,传教活动逐渐深入到鄂尔多斯等地。1900年,鄂托克旗城川天主堂和陕北靖边县小桥畔天主堂建立之后,天主教势力很快发展到三边一带。城川天主堂不仅拥有很多土地可以向农民收租,而且拥有一支200多人的保安队,配备有毛瑟枪等武器。该地区许多蒙古族群众都是虔诚的天主教徒。
  1935年10月之后,共产党领导中国工农红军长征到达陕北,此时距离陕甘回民大起义的失败仅60余年,清政府的残酷镇压给回族群众造成的心灵创伤还没有完全愈合,国民党政府大汉族主义民族压迫政策又进一步加深了回、蒙民族对汉族上层统治阶级的深刻仇恨,同时也滋长了某些狭隘民族主义者的离心倾向。两种因素交互作用,使生活在三边地区及其周边的蒙、回群众对初到陕北的中央红军产生了极为强烈的抵触情绪。另外,伪“满洲国”建立后,日本帝国主义为了达到分化瓦解中国抗战力量的目的,公然打起建立“大回回国”的旗帜,在回民中间进行挑拨离间活动。从1914年起,日本特务开始深入甘肃、宁夏、青海等地收集情报,收买利用一些回族上层分子为其服务。许多“回奸”利用历史上的“回汉矛盾”以及国民党“防共溶共”的政策宣传,在回族群众中进行破坏抗日、投降卖国的阴谋活动,影响极其恶劣。日寇对蒙古民族的政策,主要是利用汉族统治阶级对蒙古民族压迫造成的蒙汉成见,实行“抑汉扬蒙”的策略来挑拨蒙人对汉人的仇恨,提出“帮助蒙古独立自治”、“日蒙联合、共同防共”等口号,优待上层王公,施小恩小惠于下层蒙民,组织傀儡的伪蒙古政府,从而达到其“以蒙治蒙”和长久统治绥察地区的目的。在日寇的阴谋挑唆下,“蒙古地方自治政务委员会”[1](蒙政会)主任云端旺楚克、秘书长德穆楚克栋鲁普(德王)和汉奸李守信等人置民族大义于不顾,大肆进行民族分裂活动,公然投靠了日本帝国主义。
  这便是1936-1945年三边地区民族宗教工作的历史背景。
 
  1936年2月20日,彭德怀率领“中国人民红军抗日先锋军”,从北起绥德沟口,南至清涧河口的五十余公里地段东渡黄河,东征抗日。为了配合主力部队,驻守三边地区的红军骑兵团在西北军委的统一部署下,加紧了争取联合蒙古民族的斗争,以保证红军渡河后大后方的巩固和稳定。根据西北军委的指示精神,骑兵团的主要任务是推动和领导蒙古民族解放运动,与之建立抗日统一联盟。针对蒙古群众对日寇抱有很大幻想,将伪蒙政府视作蒙古人自己政府的实际,骑兵团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1、深入宣传党和苏维埃政府的民族政策骑兵团官兵利用一切宣传手段,包括口头宣传、文字宣传、个人联络、结拜兄弟等方法,向蒙古人民说明日本帝国主义吞并内蒙古的事实和蒙古灭亡的危险,促使蒙古人民的民族觉醒。他们把《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对内蒙古人民宣言》翻译成通俗的蒙文,直接送到蒙族群众手中,加紧了对日本帝国主义所鼓吹的大蒙古主义和国民党军阀的大汉族主义的揭露和批判。骑兵团官兵的诚恳态度取得蒙古族群众的信任,进一步推动了蒙古族群众自发组织的反帝反封建民族解放运动,使蒙古族群众自愿与苏维埃红军联合起来,以实现自己的彻底解放。
  2、切实维护蒙古族群众的根本利益陕北三边一带蒙汉交界地区的广大蒙胞,在经济上一直遭受着汉族地主的压迫与剥削。1936年初,中共中央对即将进入蒙民地区的骑兵团官兵发出指示,要求“凡属以前教堂及军阀所占领的土地,完全退还内蒙民众”。[2]遵照中央的指示精神,骑兵团官兵帮助当地蒙胞收回了被阎锡山、高双成等国民党军阀霸占的耕地、牧场和盐池,取消了国民党政府在该地区的一切苛捐杂税,并且没收汉奸和反动军阀的土地财产分给蒙古族贫苦群众。所有这些行动都切实保护了蒙古族群众的利益,增进了蒙汉两族人民的友好往来,扩大了党和红军在蒙古族群众中的影响,为我党开辟蒙古民族的工作奠定了基础,有力地推动了蒙民地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形成与扩大。
  3、开展群众运动,建立群众性的革命组织骑兵团官兵在蒙古民族内部开展了一系列群众运动,带领广大牧民公开反对甘心为日本帝国主义卖命的贵族王公和喇嘛活佛,废除了长期以来压在蒙民身上的苛捐杂税和劳役,取消了强迫当喇嘛与强迫服兵役等封建恶习,推翻了王公喇嘛对蒙古族人民的统治。在发动群众运动的同时,骑兵团还在蒙民聚居地区建立了蒙古人民解放会、蒙人自救会和自卫会等革命组织,成立了完全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之下的蒙古游击队和地方民主政权,为蒙古族人民革命事业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936年5月下旬至7月下旬,由红一方面军主力组成的西方野战军,在司令员兼政治委员彭德怀的指挥下,按照党中央的周密部署,进行了西征战役,对坚持反共的宁夏军阀马鸿逵、马鸿宾部予以重击,占领了环县、定边、盐池、豫旺等四座县城,开辟了纵横几百里的抗日民主根据地。西征战役期间,彭德怀按照党中央的决定,命令西方野战军各级政治机关,大力组织部队开展民族工作,在回民聚居地创立回民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和“回民解放协会”等革命组织,组建回民独立师、独立营、游击队等地方武装力量,发动回民打击民愤极大的官僚、土豪,积极开展土地分配斗争。西方野战军在开展回民工作的同时,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保障广大伊斯兰群众和天主教徒的宗教信仰自由,尊重蒙、回等少数民族群众的风俗习惯和生活方式,为西征部队的军事胜利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1、争取上层、发动下层,团结广大回族群众一致抗日在西方野战军出发前,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主席毛泽东发布了《对回族人民的宣言》,提出了“保护清真寺,保护阿訇,担保回民信仰的绝对自由”。[3]随后,红军总政治部颁发了《关于回民工作指示》,规定了红军进入回民区的“三大禁条”和“四大注意”[4],对部队进入回民区开展工作制定了具体的政策,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在红军各部队中深入进行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教育。
  红十五军团驻守宁夏同心时,为了做好回族上层人士的工作,曾多次派人到敌占区洪家岗子,拜访伊斯兰教虎非耶教派教主洪寿林。洪教主为人正直,平易近人,在回族群众中享有很高声望。经过宣传,洪教主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抗日救国主张表示理解和支持,并在给回民讲“瓦尔孜”[5]时,同时还进行革命道理的宣传,动员回民给红军捐助粮食衣物。
  在争取回族上层人士支持抗战的同时,西征红军也十分注意团结下层回族群众的工作。红十五军团在驻扎同心县期间,将打土豪没收来的五万多只羊、一千多头牲畜以及大批粮食分发给贫苦的回族群众。在红军驻地,指战员经常帮助群众挑水、扫院、耕地锄草、收割打场。特别是在一些缺水的干旱山区,红军官兵到几十里地之外给群众找水、储水,甚至派出战士看护水井。通过开展广泛经常的群众工作,红军得到了回族群众的拥护和支持,许多回族青壮年踊跃参军。1936年6月,红军攻克甘肃陇东曲子镇后,许多回族青年自愿参加红军,在红一军团一师陈赓师长的关怀下,组建了回民连。1936年8月下旬,西征红军来到宁夏西吉一带,回民连官兵充分利用与当地群众同族同语的方便条件,常常三五个人一组,到回族群众家中访贫问苦,宣传红军革命的目的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在他们的宣传鼓动下,当地不少回族青年参加了红军,回民连很快就由40多人发展到170余人。
  2、组织回民武装,建立回民自治政权西征开始不久,针对部队开展回民工作的特点和需要,十五军团经红军总部批准,正式成立了回民独立师。其主要任务是:一、扩大武装,巩固政权、剿匪反霸,为民除奸;二、动员、组织群众参加红军,壮大红军队伍,建立并巩固苏维埃政权和地方武装力量;三、向群众宣传党的抗日救国主张、党的民族自决和宗教自由政策,启发教育群众觉醒;四、培养民族干部,以适应回民地区工作;五、筹粮、筹钱,救济贫民。[6]回民独立师在师长马青年、政委欧阳武的带领下,大力宣传党的政策和主张,积极扶助贫苦回民群众,广泛联系宗教界上层人士,扩大和巩固了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
  由于红军在回民中认真贯彻“民族自决”的方针,党的主张逐渐得到了普通群众和宗教界上层人士的拥护。在中共陕甘宁省委和红十五军团领导的共同努力下,1936年10月20日,豫海县回民自治代表大会在同心城清真大寺隆重举行,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宣告成立。自治政府管辖十二个区(八个巩固区,四个游击区),面积约8200平方公里,人口5万余人。在红军的帮助下,每个区都成立了二、三十人的区小队武装,这些回族群众武装在保卫新生政权、开展反霸斗争、扰乱和牵制敌军进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建立群众组织方面,红十五军团先后组建了回民解放委员会和抗日救国江湖委员会。
  3、主动归还盐湖,增进蒙汉民族团结宁夏盐池、陕北定边和内蒙古伊克昭盟鄂托克旗交界处,分布着十多个盐湖。历代统治者都在这里设立专门机构,监督盐务,征收盐税。为了争夺盐湖所有权,蒙汉反动统治阶级经常制造民族纠纷,破坏民族团结,使蒙汉群众之间兵戎相见。马鸿逵控制盐湖后,对蒙汉盐民更是横征暴敛,挑拨离间,民族矛盾进一步加深。西征红军攻克定边、盐池两县后,进而解放了邻近地区的大部分盐湖。为宣传党的民族政策,联合蒙民共同抗日,西征红军政治部主任刘晓决定将蒙地的北大池、苟池、敖包池无条件退还给蒙民。盐湖退还给蒙民以后,扩大了党在蒙族人民中的影响,抵制了日伪反动派向伊盟地区的侵蚀,为红军开展伊盟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4、瓦解争取敌军,开展统战工作西征红军针对宁夏“二马”(马鸿逵、马鸿宾)既视共产党为敌,又受蒋介石排挤的现实情况,对他们采取了既打又拉,团结争取的政策。西征右路军红十五军团在围攻下马关[7]时,军团首长认为:县城一带是回民聚居区,多年来受马鸿逵反动宣传的欺骗蒙蔽,加之宗教束缚,群众对红军了解很少,觉悟较低。根据这一实际,红军对下马关采取了围而不攻,围城打援的战术,并在战场上向敌军官兵展开政治攻势,宣传党的民族团结、信仰自由政策,从思想上麻痹敌军,堕其锐气。同时,红军官兵在县城周围村庄广泛发动群众,使群众了解乃至接受党的抗日救国主张,成立了区、乡苏维埃政权和农民解放会等群众组织。在西征战役的左路方向,马鸿宾三十五师阻挡红军前进,主力被消灭以后,为争取教育被俘敌军官兵,红一军团首长对被俘人员以礼相待,一方面生活上予以照顾,一方面通过集中训练和个别谈心的形式,给他们讲抗日救国的道理,使其觉悟后再遣返回去,返回原部后他们实际上都成为红军抗日政策的义务宣传员。与此同时,西征红军的各级领导也十分注意对敌军上层分子的统战工作。红一军团军团长左权两次给马鸿宾的骑兵团长马培清写信,解释党的民族政策,宣传抗日救国道理,诚挚提出停战要求。马复信表示,只要红军不进攻他们,他们就决不进攻红军。由于西征部队对“二马”采取了正确的斗争方针, 1936年7月中旬以后,甘宁地区的国民党军队基本上和红军处于停战状态。
  5、妥善解决宗教事务,团结动员大多数信教群众陕北三边地区历来就是天主教的势力范围。民国初期,三边一带“凡有教堂之处,即建立城堡,置备武器,集教民于一地,全力垦荒,开辟水利。凡教堂管辖区域,我国法律政治力量均无法到达”。[8]中共中央和红军初到陕北时,由于受国民党歪曲宣传的影响和对我党宗教政策缺乏了解,当地天主教会控制的黄马队经常骚扰苏区,袭击游击队、扣留红军购运货物的事情常有发生。为了团结教会力量,1936年5月29日,毛泽东、周恩来代表中央军委给彭德怀发去指示电,申明了苏维埃政府的立场宗旨,提议“争取教堂与我们建立和平关系是重要的事,不必提高条件”。[9]根据电报的指示精神,西征部队在攻占靖边县宁条梁地区时,积极开展了对教堂的统战工作。红十五军团进驻宁条梁后,王慎之土匪残余势力逃入天主教堂躲避,教堂神甫拒绝红军进入搜查,红军随即予以包围。经过交涉,教堂神甫同意红军派出代表与其谈判。红军代表进入教堂后,向神甫讲明我党的抗日救国主张和民族宗教政策,动员他们站在抗日一边,交出土匪和枪支,红军则保证神甫的人身安全和教堂的财产不受侵犯。经过协商,神甫接受了红军的主张,不蛤交出了土匪和枪支,还给红军赠送了一些粮食和布匹。[10]针对宁条梁一带地主豪绅和外国传教士利用教民武装与红军直接对抗的实际,西征红军采取了宣传共产党的宗教政策和抗日救国主张,与各教堂负责人直接谈判,争取协商解决存在矛盾的方针,与三边地区的许多教堂都签署了和平协议,建立了友好的关系。根据协议内容,“教堂拒绝一切国民党军阀之军队、民团、侦探进入教堂区域,一切教民均为苏维埃公民服从苏维埃法律。苏维埃红军承认传教与信教自由”。[11]在中共中央和红军的努力下,西征部队与天主教会之间建立了尊重团结的友善关系,挫败了马鸿逵利用教会武装牵制红军西进的企图。
  抗战前夕,党在三边地区及其周边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宗教工作,最大程度上团结了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为我党在西北地区建立巩固的抗日革命根据地打下了基础,同时也为抗战爆发后党的民族宗教工作的深入开展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抗日战争爆发后,为了动员各少数民族群众积极参加抗战,中共中央在1937年8月15日公布的《抗日救国十大纲领》中明确提出,“动员蒙民、回民及其他一切少数民族,在民族自决民族自治的原则下,共同抗日”。[12]1941年底,陕甘宁边区第二届参议会通过的《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规定:“依据民族平等原则,实行蒙、回民族与汉族在政治经济文化上的平等权利,建立蒙、回民族的自治区。尊重蒙、回民族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13]三边地区政府在陕甘宁边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执行上述民族宗教政策,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宗教工作,广泛团结蒙、回等少数民族群众,在团结抗战和边区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1、支持少数民族地区自治政权建设陕甘宁边区政府成立之后,由于国共两党第二次合作的实现,全国形成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新局面。陕甘宁根据地各项建设事业,在边区政府第一届参议会选举后全面展开,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也得到了贯彻落实。这一时期,边区的少数民族(特别是回族)人口有了较大增长,在国统区难以生活的回族群众,纷纷从甘肃的平凉、固原、海原以及宁夏的同心等地迁入陕甘宁边区,在三边分区的定边等地定居。当地政府对这些回族移民给予很多帮助,使他们具备了生产、生活的基本条件,并尊重他们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帮助其修建清真寺。1941年5月以后,为实行新的施政纲领,保证边区少数民族按照自己的特点发展经济文化,陕甘宁边区党和政府按照回民大分散小聚居的情况,决定加快实施民族自治计划,建立边区政府领导下的回族自治政权。从1941年7月开始,边区展开了第二次民主普选运动,民主选举期间,在三边等回民较为集中的地区,组织回民成立了区、乡、村各级自治单位。在自治区域内,边区政府的一切工作如政权建设、生产发展、文化教育等均通过自治政府执行,属于宗教习俗、教法教派的问题则由清真寺阿訇处理,完全铲除了政教合一的封建门宦专制制度[14]。与此同时,自治政府也充分尊重宗教界人士的意见,由阿訇出面对伊斯兰教法中一些不合时宜的陈规旧俗进行了改革,体现了回族人民管理自己事务的能力,加强了各方面的团结。
  2双拥活动中的民族宗教工作陕甘宁边区的三边地区地处黄土高原北部的长城风沙线上,这里地广人稀,交通不便,生产落后,经济基础十分薄弱。在1943年开始的“双拥”(拥政爱民、拥军优属)活动中,驻守鄂托克旗城川一带的八路军保安二团三营部队,充分发挥人民军队的工作队和生产队传统,积极帮助当地蒙古族群众发展生产。针对大部分蒙民不会种庄稼的实际,部队官兵给他们传经验,教方法,出劳力,使城川蒙古族群众的耕种技术有了很大提高。此外,驻军部队还积极帮助蒙胞调解口角,寻找失物,医治伤病。军队的爱民举措使蒙民大受感动,他们主动划拨1000亩土地给八路军耕种,经常派人指导部队喂养牲畜,帮助官兵改善生活条件。除上述的生产互助外,驻军部队又主动捐款3万元给城川蒙民小学,为学校解决了教材缺乏、校舍失修等实际困难,促进了城川蒙民自治区文化教育事业的迅速发展[15]。抗战爆发后,与三边相邻的陇东三岔镇定居的回民,因为缺乏耕地,生活一直比较困难。当地驻军了解情况之后,主动和周围的回民签订了互助公约,把自己耕种的土地让出200多亩,又协调各方关系把本镇种不完的土地典给回民300多亩,加上政府调剂的140亩,使二百多口回民人人有地种,家家有饭吃。回民的生活有了希望,不务生产的二流子大大减少,拥护军队成为全体回民的一致心愿。
  3、团结争取伊克昭盟上层人士共同抗日伊克昭盟地处绥远西南部,三边北部,幅员辽阔,人烟稀少,成片的流沙群覆盖着贫瘠的土地。但是,由于它联接着绥远和陕甘宁,因而具有十分重要的军事意义。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伊克昭盟成为陕甘宁边区的北方门户,战略地位尤为重要。为保卫陕甘宁边区,防止日寇对大西北的逐步侵蚀,在八路军后方留守兵团驻伊克昭盟联络处(即中共伊克昭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三边分区驻军部队按照争取上层、带动下层的原则,全面展开了对伊克昭盟蒙古族爱国军官的统战工作。第一,联络乌审旗爱国军官,促使“伊盟事变”和平解决。抗战之前,党派高岗、曹动之、赵通儒、张爱萍等军队干部在伊盟开展统战工作,物色联络有一定社会地位且思想进步的蒙古族上层人士,作为军队在当地开辟统战工作的桥梁。通过结拜盟兄义弟的方式,乌审旗保安队副官奇国贤(道布庆道尔吉)、保安团军官奇金山(哈诺墨拉)、王悦丰(阿拉宾巴雅尔)以及那素(那素滴勒盖)等人先后和红军建立了密切联系。1943年四五月间,驻防伊克昭盟陶利庙地区的国民党新二十六师师长何文鼎,向伊克昭盟盟长沙克都尔扎布(沙王)提出骆驼五百头、大车二百辆、军马三百匹、粮食三万石的巨额勒索,并以武力相威胁。因为要顾及本已脆弱的国共合作关系,三边驻军只是加强了定边、靖边、盐池一带的边防,给沙王以精神上的支持,并没有派兵制止何文鼎的野蛮行径。沙王在无计以应的情况下,连夜逃到乌审旗西部,造成了震惊中外的“伊盟事变”。事变爆发后,中共伊克昭盟工委派出武装部队将沙王接到乌审旗红柳河以南地区(也称河南地区)予以妥善安置,并送去几百套单衣和大量枪支弹药。不久,奇金山、王悦丰率领的札萨克旗和乌审旗保安部队也相继抵达河南地区,大大增强了沙王的保安力量。八路军上校联络参谋赵通儒(同时担任中国共产党伊盟工委书记)通过奇金山、王悦丰给沙王捎话,要他顾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大局,不要与国民党中央政府彻底决裂。在八路军的帮助下,沙王最终放弃了脱离国民政府的过激想法,带着随从和王府卫队去了鄂托克旗,避免了西北地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破裂。第二,争取国民党伊南游击司令章文轩共同抗日。章文轩原是鄂托克旗阿拉庙活佛,俗名札木扬什拉布,又称阿尔利喇嘛。章文轩参与鄂托克旗军政事务后不久即升为伊南游击司令,渐渐操纵了鄂托克旗王爷,成为鄂托克旗的首脑人物。在1936年西征红军归还伊盟盐湖的过程中,章对红军产生了好感,虽然他后来在边区与鄂托克旗边界制造摩擦,八路军对其仍采取了争取方针。抗日战争爆发后,在伊盟一带活动的八路军游击队加强了对章文轩的统战工作,在八路军民族政策和抗日主张的影响下,鄂托克旗保安队副官长申济泌图、秘书主任巴音道尔济(马富纲)、中队长包日巴图尔(马良诚)、副官主任乌力吉呼图(顾寿山)等人先后与边区建立了友好关系。在这些爱国军官的影响下,章文轩坚决反对日寇汉奸的拉拢引诱,为维护陕甘宁边区安全稳定的周边环境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4、妥善处理蒙、汉交界地区的各种土地争端,建立睦邻友好关系靖边县与乌审旗交界的巴图湾是蒙汉杂居区,因为蒙、汉民族长期以来的交错杂居,当地由耕地纠纷引起的群众冲突时有发生。加之一些顽固分子的挑拨离间,这种纠纷有时就会发展为大规模武装械斗,严重影响着陕甘宁边区安全稳定的周边环境。1938年初,蒙方声称要收回巴图湾土地,并不时派出武装骑兵向汉族群众讨租要债。巴图湾及边墙(指长城)以外的土地,分属靖边县长城区、镇靖区、镇罗区和新城区,虽然这些土地是当年红军从军阀井岳秀手中收回来的,并且有些土地已经分给了当地群众,但蒙人要地造成的纠纷还是引起了边区政府的高度重视。经过多次协商,乌审旗代表道布济、达布令加等四人与陕甘宁边区政府代表辛兰亭、靖边县县长王治邦、巴图湾乡政府代表魏怡平、靖边县长城区代表邵学周共同签订了《陕甘宁边区政府与伊克昭盟乌审旗为解决巴图湾土地会议协约》,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妥善解决了蒙汉双方在巴图湾土地归属上的纠纷。除巴图湾一带的蒙汉土地争端以外,三边地区的天主教堂与当地群众之间也存在一定的土地争端。1874年(同治十三年),比利时传教士持清政府的“龙票”(护照)到三边传教。不久,即在靖边县宁条梁镇南沙口一带买地建房,又在不远处的小桥畔修建土寨子一座[16]。教会以此寨为总堂,不断购买土地,扩建教堂,建立教会武装,外籍传教士接踵而来。传教士每到一处,先从当地群众手中买进或租进荒地,以出租土地引诱从内地来的贫民入教,然后逐步建立教民村。因此,三边境内的天主教霸占了大片的教区土地。陕甘宁革命根据地建立之后,西征红军将一部分教区土地分给了当地群众,教堂神甫由于收不到地租,就时常派武装骑兵阻挠群众生产。抗战爆发后,边区政府实行了停止没收地主土地的政策,团结教堂自然也成为军队民族宗教工作的一部分。三边地区天主教堂有兵有枪(例如小桥畔教堂就有兵三十人,枪三十支),邻近的城川蒙族同胞又大都信仰天主教,与蒙汉土地纠纷相比,在处理教区土地争端时必须更加谨慎小心。驻扎三边一带的八路军部队本着团结广大信教群众的原则,派去代表与天主堂进行谈判,保证教堂收取适当地租,给予租种土地的群众以稳定收益,避免了由土地问题引发的纠纷。
  历史是一面镜子。回顾和总结1936-1945年党在三边地区的民族宗教工作,既是对历史的缅怀,也是对三边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的现实发展和未来的关切。在一定意义上,也是对构成三边文化体系的学术完善,是丰富三边文化体系的重要内容。


[1] “九一八”东北失守以后,国民党中央命令内蒙古各旗联合成立蒙政委员会,会员主要是内蒙古西部各旗的王爷和少数蒙古籍的知名人士。蒙政委员会议一年举行一次,名义上是蒙人治蒙,实际大权则操纵在由国民党中央委派的指导长官朱绶光手中。
[2] 《中国共产党与少数民族人民的解放斗争》,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党史研究室编,中共党史出版社1999年版,第136页。下引该书时同此版。
[3] 《中国共产党与少数民族人民的解放斗争》,第135页。
[4] 三大禁条是:禁止驻扎清真寺;禁止吃大荤;禁止损坏回教经典。四大注意是:讲究清洁卫生;尊重回民风俗习惯;不准乱用回民器具;注意回汉民众团结。三大禁条和四大注意的说法有多种,以上解释引自《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历史资料选编》(第三册),总政治部办公厅编,解放军出版社2002年版,第373页。下引该书时同此版。
[5] 伊斯兰教每周五“主麻”日讲经称“瓦尔孜”。
[6] 《中共陕西历史人物传》(第五卷),陕西省中共党史人物研究会、中共陕西省委党史研究室合编,陕西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36页。
[7] 下马关是当时国民党豫旺县政府所在地。
[8] 见陕西省档案馆全宗4841号档案《陕北三边教案解决经过》。
[9] 《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历史资料选编》(第三册),第349页。
[10] 《银川文史资料》(第二辑),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1984年12月内部发行,第5-6页。
[11] 《陕甘宁边区抗日民主根据地文献卷》(上),西北五省区编纂领导小组、中央档案馆合编,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90年版,第152页。
[12] 《中国共产党与少数民族人民的解放斗争》,第157页。
[13] 《陕甘宁边区概述》,中共盐池县委党史办公室编,宁夏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17页。下引该书时同此版。
[14] 门宦制度是伊斯兰教一种更集中的扩大的教坊,是教主而兼地主的制度。详释见《陕甘宁边区概述》第256页。
[15] 贾瑞梅、郭林,《陕甘宁边区民族宗教史料选编》,陕西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321至322页。
[16] 《靖边县志》(第四卷),1935年修,第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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